补贴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补贴政策 >> 正文

新《条例》8月实施 广西依法强化生猪屠宰管理

2021-08-03 09:28:49 来源: 广西新闻网 作者:黎霞 毕朝斌 梁文娇


  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生猪屠宰厂对其生产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突出生猪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环节各项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7月27日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并以宣贯《条例》为契机,依法强化生猪屠宰管理。


  通知明确要求我区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从严格生猪屠宰厂准入等五个方面依法强化生猪屠宰管理。


  一要严格生猪屠宰厂准入。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二要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责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依法查验、记录生猪运输车辆基本情况,完善生猪进入厂查验登记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生猪产品出厂记录制度、问题生猪产品报告召回制度和不合格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委托屠宰管理,明确委托屠宰的质量安全责任。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实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随机抽查机制。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实施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运用风险监测结果实施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四是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营造守信发展、失信可耻的行业氛围,促进屠宰行业提升,优化行业结构。


  五是要严厉打击生猪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及时受理对违反《条例》行为的举报。要依照《条例》严格处罚生猪屠宰活动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倒逼生猪定点屠宰厂和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重点体现了与《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衔接,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实践,强化了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的措施和保障;完善法律责任等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


广西农牧网 版权所有@ 2013—2017  咨询热线:15278003356 客服QQ:2352207172  邮箱:2352207172@qq.com
备案号:桂ICP备140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