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以来,我国25个省市的猪场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呈点状散发态势,各地有关部门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疫情总体可控。
非洲猪瘟自1921年在非洲地区发现,至今有近100年的时间。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严重危害着全球养猪业。我国将非洲猪瘟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烈性外来疫病,其强毒力毒株对生猪致病率高,致死率100%。非洲猪瘟具有明显的早期发现难、预防难等特点,潜伏期长,生猪感染后,可能在3周内不表现出临床症状,但病毒可在这期间由这些病猪及其产品,通过市场交易、屠宰、人员工具携带、长途调运、接触传播、餐厨剩余物饲喂等多种途径传播病毒。非洲猪瘟病毒在低温冷冻情况下,可以存活六年之久。
针对非洲猪瘟的以上特点,我国对非洲猪瘟疫情处置要求十分严格,在非洲猪瘟认定为疑似疫情时,就必须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中疑似疫情处置程序、确诊疫情处置程序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按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直至解除封锁。封锁区域一般为三公里范围,区域内的所有生猪进行扑杀,做无害化处理。保证将病菌彻底的消除在疫区之内,同时在疫情发生地禁止所有生猪调运。这也是国际上常用的方法。目前累计扑杀生猪91.6万头左右。
非洲猪瘟什么时候能可以完全控制,消除?现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完全控制住,消除疫情,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将国内的疫情病菌彻底的清除。另一个是研制出非洲猪瘟抗体疫苗。
目前,依赖疫苗显然不可行。通过国家将疫情完全的控制、消除吗?国家是来帮助我们保护养猪行业的。国家进行举报奖励制度,将所有的传播途径全部堵死,发现有不按照要求执行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从严从重处理,杀一儆百,使不法分子不敢顶风作案,把疫情控制住。而我们广大养猪场从业人员才是这场保卫战的主体力量,我们要共同抵制非洲猪瘟疫情,也只有依靠我们才能完全消除非洲猪瘟。
为此,我们要从保卫养猪行业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不要销售患病生猪及肉制品。
三,不要到其他猪场相互拜访。
四,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程序消毒进出车辆。
五,不要用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
六,特殊时期,如有死猪,马上上报当地畜牧部门,等待核实。并且做好文字、视频等的证据保存,以免承担瞒报、迟报的责任。
七,不要到外面购买猪肉及制品。
八,猪场相互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