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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象山区五家违法养猪场自行关闭拆除

2018-06-25 08:41:2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陈娟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象山区5家养殖户因造成环境污染被投诉。6月19日,记者通过现场走访获悉,这5家养猪场已于2016年底前自行关闭并拆除,从根本上消除了污染。


    据了解,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象山区办理的信访件共30件,其中8件是投诉养猪场(户)臭味和废水污染,是信访件数第二的一类,涉及5家养猪场(户)。其中,漓江大美小区旁2家、万福路联达山与城小区西面1家、万福路翰林书院围墙边1家、金地球商住小区西边围墙外1家,都是村民租用他人场地或利用自家场地擅自建起的小型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且都养猪多年,甚至10多年,养殖数量多的有300多头,少的也有几十头,且基本是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由于养殖业主环境意识不高,投入不足,基本没有养殖污染防治所需的沼气池或其他废水处理设施,确实有一定的臭味散发,影响居民生活。”象山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到督察组转办件后,象山环保分局与象山区农工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养殖业主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禁养区红线的通告》,要求其尽快关闭,并下达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


    在根据法律法规和桂林市的有关政策关闭这些养猪场的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特别是万福路联达山与城小区西面的那家养殖户非常不配合,多次做工作,仍然拒不按规定执行。考虑到养殖业主的利益,政府拨出专款,根据其养猪数量、猪的大小和养猪场建筑物的结构和面积,由象山区农工局牵头办理给予一定补偿。但联达山与城西边的那一户仍不同意关闭,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5万元。经过不懈努力,最终5家养猪场在2016年底前都自行关闭并拆除,从根本上消除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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