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永福县全面启动包括养殖业在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除延续往年的能繁母猪保险外,育肥猪也首次被纳入投保对象。
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或其他损失。保险金额分别为能繁母猪1000元/头、育肥猪500元/头;保费为能繁母猪60元/头、育肥猪25元/头,保费由政府和参保养殖户共同承担,农户承担20%,财政补贴80%。在财政承担的补贴比例中: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0%,县财政补10%。
上一篇: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下一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