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 综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通报、解除疫区封锁信息,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和市(县)名单如下:
禁止调运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11个):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天津市、山西省、云南省、浙江省、湖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禁止调运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的相邻省(15个):河南省、安徽省、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福建省、广东省。
禁止调运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5个):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山西省、云南省。
禁止调运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市(县)(6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天津市蓟州区、吉林省松原市、浙江省台州市、贵州省毕节市、重庆市丰都县。
凡经陆路跨省调运进入广西的生猪不得途径发生疫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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