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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县:加强生猪政策性保险 解决养殖户不敢养问题

2019-06-12 09:44:52 来源: 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 作者:蒋婕

    为有效降低养殖风险,充分调动生猪养殖户的积极性,让广大养殖户享受惠农政策,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国家对贫困县保费全补优惠政策,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巴政办发〔2018〕178号),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猪政策性保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县级各相关部门把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加强保险服务。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片区辖内,开展承保业务、查勘定损、赔偿鉴定等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印刷宣传册1.5万份以上,利用开展春秋防疫及扶贫工作等时间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工作,使养殖户了解保险政策,能够切实享受惠农政策。五是加强报表报送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按季补贴,年度结算”制度。六是加强监督检查。试点险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级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季度一约谈”的“三个一”制度。

 

    巴马瑶族自治县生猪政策性保险包括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两个险种。政府的政策性惠农保险政策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保险金额1250元/头,保费补贴比例5:5,中央财政补贴50%即30元/头,自治区财政补贴50%即30元/头。育肥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为625元/头,保险费30元/头。保费补贴比例5:5,中央财政补贴50%即15元/头,自治区财政补贴50%即15元/头。投保数量根据全县实际存量和保险需求确定,在能繁母猪、育肥猪突发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扑杀导致的死亡情况下,养殖户均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养殖户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此项业务受到广大规模养殖户的一致好评。

 

    2018年度各项险种完成情况:能繁母猪完成14984头,完成率101.93%,财政应补贴金额为84.84万元;育肥猪完成43489头,完成率144.96%,财政应补贴金额为128.6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来源于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等各级资金,总计324.72万元,其中县级补贴11.52万元。

 

    截至目前,巴马瑶族自治县生猪政策性保险参保工作全面铺开,为促进全县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养殖户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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