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饮用水备用水源清洁卫生,经开区25日组织城管执法队、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吴圩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吴圩镇那德村双桥坡范围内龙潭水库周边的养猪、养鸭、养羊等场所进行依法拆除搬迁,以保障市民和周边村民饮用水安全。当天,执法组共拆除10处钢架结构棚,总建筑面积5100多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近万平方米。这也是经开区立行立改,整改落实环保巡查组巡查发现问题的一次具体行动。
龙潭水库位于吴圩镇与西乡塘区及江南区交汇处,于2014年被列入南宁市饮用水备用水源。为实时掌握龙潭水库周边养殖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未完成整改企业尽快落实整改,进一步查清龙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8月22日,南宁市环保局、江南区政府、西乡塘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联合巡查组,到龙潭水库及周边开展环保巡查工作。巡查发现,之前水库周边曾有人租来开展养殖业,虽然经过整治环境已有所改善,但个别养殖场尚未整改搬迁完毕。其中,吴圩镇那德村双桥坡范围内的南宁东方红饲料有限公司罗村养猪场就属其中之一。
对此,巡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南宁市“六个整改”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倒排整改时间表,把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努力实现自治区提出的“整改50天,奋勇走在前”的工作目标。当天,养猪场育肥区的8栋猪舍设备已拆除清理完毕,其余也将在巡查组限定的期限内整治清理搬迁完毕。
据介绍,下一步经开区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以及对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